載着資訊的「媒體」(包括電視、報章、政府文件、課本、網絡等等)往往會因應其特質而提供他們詮釋的資訊,這個資訊再表述的過程涉及很多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泛指個人在各類通訊處境中取用資訊理解信息表達意念的能力。這門知識能為通識教育提供一些實用指引,涵蓋學生在處理各類當代議題時需要展示的能力。本網誌旨在匯聚這方面的資料,以供教育工作者參考。

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

媒體大雜燴的年代

人類歷史中有很多「新」的東西,諸如新約聖經、明治維新、新文化運動、新浪潮導演、新馬師曾、新紮師兄、新法書院、新釗記、新高中、新渡輪等等數之不盡。好 些新人新事叱咤 風雲,名留青史;但有更多是新瓶舊酒或舊瓶新酒,換湯不換藥。那麽,今天我們不少人掛在口邊的「新媒體」(New Media)又「新」在甚麽地方呢?這東西「新」不在「時興」,乃在互聯網技術所帶來的「匯流」 (convergence),意味着建制、文本、科技、讀寫等等各層面的互融互扣:

讀寫方面:用戶同時是讀者也是作者,例如網誌用戶已是媒體作者,而不只是大眾傳媒年代的觀眾,如維基百科提供參考資料之餘亦容許讀者增潤內容。

科技方面:各種資訊及通訊科技基本上已是互融互通,例如電視已運用互聯網協助廣播,電話網絡服務供應商亦已提供電視節目。

文本方面:不同來源及形式的媒體文本已在同一界面融合,訂閱功能例如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目前流行的其中一種訊息格式規範),可以讓用戶可以在同一頁面匯聚不同網站的內容。

建制方面:英國2002年開始重組廣播及各個通訊業務管理部門,成立了一站式的通訊事務管理局(OfCom),香港政府亦於數年前開始研究如何將電訊局及廣播事務管理局合併為通訊事務管理局。

媒體科技的「匯流性」殺我們一個措手不及。有老師抱怨地說,當他向學生講解「傳媒」時,學生總不把互聯網包括在內。這現象正反映出學生在觀念上的割裂,亦可 能反映出部分師生一直誤用「傳媒」一詞而間接造成這種現象。「傳媒」是中文「傳播媒體」的簡稱,只是媒體的其中一種形態,多指如電視之類的大眾傳媒或傳媒 業界。然而,各類新媒體諸如互聯網、電腦、手機等等的功能其實是十分多元化的,包括搜尋、存取、閱讀、整理、傳播等等,若然將“media”一詞翻譯作 「傳媒」,則在字面上不必要地局限了概念的範圍。

台灣教育部將“media literacy”譯作「媒體素養」、中國內地國家教育部在相關文件中將之譯作「媒介素質」(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則將之譯作「媒介素養」),而全資附屬香港 政府的香港教育城將之譯作「媒體素養」、香港廣管局網站將“media literacy education”譯作「媒體教育」。簡言之,參考字義、政府機關及其他華語地區的翻譯,筆者認為在廣義層面上應將“media”譯作「媒體」或「媒 介」,在特定脈絡中談及傳播媒體時才用上「傳媒」一詞才是恰當。「新媒體」則是相對性的用語(曾幾何時收音機也是 「新媒體」),涵蓋甚廣(手機與桌上電腦也屬此類,但各者應用方式截然不同),我們在深入討論時要釐清該媒體的內涵與社會脈絡。

用語、概念、視野密不可分。偏頗的用詞容易造成狹隘的聯想與割裂的觀念,正確掌握「媒體」這概念的涵意,有助我們認識當代媒體環境對人類生活的影響,從而作出全盤剖析。

文:香港教育學院 通識計畫研究組陳智達

載自2009年3月11日《星島日報》FC1〈星島教材〉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